.下午四点,福兰走进十三号二等刑事法庭,门前的深红地毯略有些陈旧,房里的陈设也是些古董货,这间法庭有六个小审判厅,其中包括两个夜法庭,所以整间屋子的灯火往往到凌晨一点左右才会全部熄灭。
每天有几十起案子在这里进行,都是些司空见惯的小案子,偷窃、斗殴、入室抢劫、勒索,被告的身份通常是费都的帮派份子,福兰在小审判厅门口的长椅上,看到坐满了人,押送犯人接受审讯的警察、戴着铐子,眼神凶猛,等待法官召见的混混。
“嘿,老实点。”福兰听到巡警在告戒被告,而那个犯人把粘满鞋底的泥巴刮在椅子的边缘,满不在乎地说,“四个月监禁,因为我肯定交不起罚款,该怎么判我早就熟悉了,直接送我去监狱,我还能早一天出来。”“这是程序。”巡警回答。法律不可能把一个每次只偷点小钱的窃贼关上十年。费都的小偷们都熟悉律文,每次他们得逞后,绝不再次犯案,直到将钱包交给同伙藏匿后,才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
偷窃的与接应的装着不认识,交接过程也快速隐蔽,偷一百块与偷五百块,刑罚的结果截然不同,但巡警永远只能从小偷身上,找到一个,钱包。
小姐,请问庭长阁下在庭里吗?”福兰问,法庭的文书员兼庭长秘书是个中年妇人,戴着眼镜,衣服整洁,指甲也修饰得很好,属于那种挑剔严谨的类型。
“先生,有何贵干。”
“我是风角号的二副”,福兰扯着,港口来来往往的船只,不通过耐心的查询。很难弄清哪条船叫风角号,“庭长拜托的事情已经办妥,派我来通知。”
“很抱歉,庭长不在办公室里。”
“那他什么时候能回来。”“喔,日程安排,我不能随意泄露,你可以写封信,署名后交给我。替你转交。”
“可是我不会写字……”福兰摸着头,把帽子捏在胸前,紧张又羞涩地说,“您瞧,船长如果知道我连这点事也办不好,会惹来耻笑。”
“好吧,小伙子,你说我写,你是风……”
“风角号,前天才到码头。从安达拉回来。”
“具体什么事情?”
“是一个……”二副突然住了嘴。“我还是当面通知他吧,毕竟……”
秘书想,也许是私货或者禁运品。但她没理由管上级的事,而且在有钱人的圈子里,享受点市场上买不到的东西,并不算错。她翻了翻行程表,今天庭长是没空回来了。
“你等几天再来吧。”
“可是……”二副压低声音,“跑了就不好了,毕竟卸货量大,我们没办法多派水手管着。”
跑了?一个?秘书地想象力得出了答案,该不会是女人吧,不管哪里。穷苦人家有时会出卖自己的女儿来让全家能继续活下去,而马摩尔克那些异域风情的姑娘,对费都的男人来说,是个情妇的好选择。
而且杜纳闻庭长以流连花丛著称,她有所耳闻,庭长的父亲,已经离开事务长职位的老杜纳闻先生,可为这事发过不少牢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