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雀巡回剧团的大帐篷就在金鹅酒馆附近的绿玛瑙广场。
对比起正正规规的剧院那些穿着华服的大明星,和有着特技灯光的舞台,巡回剧团简陋得惨不忍睹。半人高的木头台子用染成红色的麻布分隔成前后台,台下十来把椅子,魔晶作为能源的彩灯三两两缀在帐篷天顶上,为了节省,只有在演出进入最高潮时,衬托气氛才会打开。
大晚上,福兰在偏僻的小巷里恢复了原貌,两米高的彪型丑汉,无数淡红色伤疤掩饰了皮肤的惨白,他将原先的贵重服饰装进小提箱里,换上便宜布料制成的裤子和马甲。
法师的赠予,换成了先前那身行头,以及为数不多的一些现钱,“十天。”福兰想,“假如真如传闻中,那行长贪得无厌的胃口,我的计划便成功了。”
“我设计了一个卑鄙的陷阱,但如果是位品德高尚的人,这陷阱毫无意义。是否成为猎物,就看他内心的抉择了。”
从街边拐进剧团,红雀在广场圈了很大一片地,几乎将一半广场都容纳其中,这在新区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那些允许驻扎营地的广场,早已被各大剧团哄抢一空,每家帐篷的间隔,都超不过两米。
而且,上缴给政府的税和租金,也不是红雀剧团所能承受的。
相比较,在老区,这方面的负担要轻许多。
这只是很小的一个巡回团,连老板算在内,也只有五名姑娘和三名杂工,加上一辆双马篷车和两辆小拖车。杂工还是未成年的小孩子,只能打点下手,稍重点的体力活就很难完成。
福兰相信,这是老板同意他加进巡回团的原因,虽然丑陋,但两米的身高,匪夷所思的力气,不单在搭建帐篷等粗重活时帮上大忙,在城市间来回奔波时,也是马夫与保镖的好人选。
福兰尝试过找份工作,融入社会,才能更好的复仇。但他的模样让最开明的老板也不敢聘用。
“老天,请你赶快出去,这副尊容,连半个顾客都不敢进来。”他们惊讶地嚷道。
在这个社会,肤浅的容貌往往是人们所看重的。
一年来,福兰游历了不少地方,直到四个月前,才在费都以南的一座小城,遇到了芭蕊,红雀剧团的老板。那时老板正因为车夫的离职而头疼。
“你真是个丑八怪。”芭蕊毫不客气地说,“但这样也好,小白脸我才不敢用,万一被他们用甜言蜜语骗走了团里的姑娘,剧团就得垮台了。”
每月的薪金是三十个银币,如果生意好,半年能分次红,小巡回团只开得起这个价钱。
福兰需要的是一个身份,对薪水并不在意。
老板算公道的,对属下的姑娘很好,福兰听闻过这类剧团的勾当,有些大剧团,会强迫团员去干一些难以启齿的事,以满足顾客阴森的癖好,甚至有些姑娘因此残疾。
芭蕊从不这么做,如果姑娘想赚点外快,自愿把客人拉进当卧室用的小帐篷,她也不反对,不从中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