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你一杯?”男人彬彬有礼地问。

    “我不喝陌生人的酒。”

    “抱歉,忘记自我介绍了。”男人微微一笑,礼貌地伸出一只手,“乔森·帕里西。”

    “我从不和人握手。”多莉眨巴了一下眼睛。

    “为什么?”

    “我的手太软了,怕你们爱上握住它的感觉——开玩笑的!”她笑嘻嘻地说,“我以前交了个混账男朋友,他像条狗似的爱着我,不允许其他男人碰我,哪怕只是握个手。每次看见我和其他男人握手,他都会像疯子一样发狂。久而久之,我就养成了不握手的习惯,哪怕我和他已经分开了。”

    “你还爱他?”乔森问。

    “不爱。谁会爱一个疯子?”多莉皱了皱鼻子,“反正我不会。我不喜欢男人管太多。我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

    “真巧,我也是。”乔森低声答道,“我们一定很合得来。”

    多莉微笑着瞥他一眼,没有说话。嘈杂的摇滚乐响了起来,台上的黑人开始沙哑地演唱。她脱下白色毛皮大衣,露出里面的黑色连衣裙,面料犹如雨伞般光滑紧绷。她转过身,后背竟是完全赤.裸的,两块肩胛骨如同瘦嶙嶙的翅膀般惹人怜惜。

    “帮我拿一下手包,好吗?”她说。

    他点了点头。怎么可能拒绝她。她简直是个诱人的小天使。

    多莉走进舞池,随手挽住一个男子的手臂,开始和他跳舞。她的舞蹈毫无章法,却充满了难以言说的美感——也许是因为她白皙的背部、修长的双腿、不时聚拢的肩胛骨太美了。她虽然烫着时髦的齐耳鬈发,头发却不像其他女孩那样紧贴头皮,而是蓬松地晃动。

    她是如此美丽,也是如此柔弱,两条裸露的胳膊像枝条一样纤细。他喜欢柔弱的女人,便于掌控。金橙色的光环下,她娇媚的大眼睛闪闪发亮,荡漾着动人的水光。她的脖子透着娇嫩的粉红色,锁骨突出且分明。她一定还很年轻。最美的是她的嘴唇,如同丰盈饱满多肉的野草莓。他已经开始想象亲吻她双唇的感觉。

    他从高中起就跟那些靓丽的歌舞女郎厮混,十六岁时就已经尝过不下十个女人的唇蜜。他是橄榄球队的队长,身强体壮,肌肉结实,还有一张俊美的脸孔,所有女孩都喜欢他。他一边跟学校里的女孩交往,一边跟俱乐部的售烟女郎暧昧不清。

    有时候,他甚至觉得自己不会对一个女人交付出真心,所有女人在他的眼里都是一个样。当他对一个女人失去兴趣时,哪怕她脱得精光坐在他的腿上,他也不会情动。

    他以收集女人的自杀宣言为荣——每当他和一个可怜的女人分手时,都会收到一封歇斯底里的威胁信。那是他人生中最意气风发的时刻。他彻底控制了一个女人的精神,掌控了她的生死,变成了她生命中最不可或缺的人物。还有比这更令人振奋的事情吗?

    在他的眼里,多莉只是他的下一个狩猎对象,他不感兴趣她的人格,也不感兴趣她的喜好,只想如何快速地收服她,让她从身体到心灵都完全地服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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