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闻号声,程松头脑霎时间清醒了不少,僵硬的四肢渐渐动弹了起来,他抬眼一看那到现在还有些发懵,但是表情已然越来越“狰狞”的金发,顿时觉得再想着抢“大马”无异于亡命自杀,他抄起步枪,拔腿就跑!
“你他妈到底醒没醒啊,快接着射他啊!”他一边冲着耳麦大声咆哮,一边直向原路冲去,连回头观望一眼的功夫都欠奉。
“头儿,番茄架子遮住了视线,他不蹦跶我看不见他。你快躲进地里,我还有点事,你一定要撑住啊!”嘻哈语气急促,说完竟是再没有了声音,无论程松怎么骂他,他连屁都不放一个。
“躲进地里?老子刨土把自己埋起?日他个先人板板!”程松心中的草泥马飞驰,跑得比他还快。他耳听得身后蹄声渐近,想是那金甲黄毛追了上来,忖道:“只要不是那个‘大剑人’就好!一个黄毛小子,单枪匹马跑来送死,老子是不是该先做了他?”程松虽是如此意淫,却顾忌身后百十个呼啸而来的壮汉,不愿真的和那金发少年缠斗,只在那茂密的番茄架子中拐弯抹角、穿来穿去,专找些不能跑马的密集处奔逃,还不时回头射上几枪,皮得滑不留手!
金发少年手里倒提着宝剑,两眼通红,一泡猫尿儿在眼珠子里打转儿。那“催眠师”想必是他管家之类的亲近角色,和少年相处的时日比他亲爹还多,这下死得莫名其妙,就算少年是个心如铁石的豺狼,想必也是得难受上好一阵子的。
他站在马鞍上,宛然如一只热锅上的蚂蚁,原地打着转儿。他的四周静悄悄地,程松早就跑没了影儿,士兵们也被他远远甩在身后,此刻他周围空无一人。这安静着实有些让他害怕,让他情不自禁地不住回忆起小时候,他一个人在花园里,没人跟他说话,他哭,依然没人和他说话,他就一直哭。
当天晚上,他的侍女被砍了脑袋……
因为他一直哭,而侍女没有办法。
那侍女虽然也不爱说话,可他是不想她被砍脑袋的。又不是她的错,母亲不该生她气的……
只有布鲁斯南叔叔和乔治叔叔是爱说话的……
然而乔治叔叔居然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
少年一想到这人,不由得情不能禁,顿时哭了出来。他仰着头,泪水无声从两颊滑落,滴上盔甲,滑到柔软的马鞍上,不见了。蓦然间,少年好似想起了什么,慌忙伸出胳膊在脸上一抹,锋利的金甲护手在他脸上划出一道长长的口子,血流了出来。
鲜血混合着眼泪,滴落在金色重甲之上,又落入土中,少年猛然抬头,立剑于眉宇之间,前额抵住剑脊,神情肃穆,竟是自言自语起来。少年话音不大,却入耳极深、异常清晰,至于到底说了什么,程松却是一句也没听懂,只觉得语调悠扬,好似哼唱,倒是意想不到的优美动听。
“这是rap?”程松脚上跑得飞快,眼睛和耳朵却密切关注着金发少年,听到他唱起了rap,不禁一头雾水,却又莫名担心,暗衬:“难不成是在念咒语?”
程松换上弹夹,反手扣下扳机,想要打断“歌声”。
子弹直奔少年而去,却只射在马蹄前的空地上,打出“噗噗噗”地一叠连响。
程松与那少年本来无仇怨,完全因为他不得已要抢马,这才阴差阳错,杀掉对方一人。虽说他觉得那长袍人态度恶劣、得理不饶人,而且还会“妖法”……(此处省略八千字吐槽)一看就不是好人!可程松的价值观本就是“有仇报仇,有恩报恩,没仇没恩就各安天命,好好挣钱”,这次开了杀戒,他心里终究是过意不去的。
所以那少年追得虽急,程松却不想再杀,只开枪示威,试图把这跑得飞快的大畜生吓跑。
枪弹所及,沙石乱飞,有些锋利的,不免就在马腿上划出了一道道血横。寻常动物碰到这等情况,不是受惊人立,就是掉头鼠串,没成想这一匹却像是无知无觉,只扬起脑袋,乜斜了程松一眼,鼻子里喷出一道长长的鼻息,昂然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