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软文学网>灵异小说>征服美职篮 > 第一千零四十九章 磨难(三)
    这个镇就是艾弗森成长的地方,也是现在很多25岁左右的NBA球员的成长环境,甚至可以很多美国穷孩子都生活在类似的地方。那个时候,艾弗森是14岁左右,他的母亲安妮先是一家公司的打字员,然后在一家杂货店做收银员,再就是到船坞打工,就是在那里,她碰上了艾弗森的继父弗瑞曼,他抚养了艾弗森和他的两个妹妹。

    从79年到90年,弗瑞曼一直在贩卖可卡因,所以他总是在监狱之间进进出出。但就艾弗森来他并不以继父的坐牢为耻,因为他总是试图把食物放在他这个家庭的桌子上。弗瑞曼也不像大毒枭布朗那样玩得很大,去追求辉煌的美国梦,他只想在水面上漂着。

    看看他的母亲,看看继父弗瑞曼,看看周围的那些人,艾弗森逐渐开始明白一个道理:体育将是他唯一的一条出路。这是艾弗森的想法,也是母亲安妮长期以来一直坚信的信条。

    在美国,有很多很多体育明星的出身都是贫苦的,但是他们的母亲都没有放弃对孩子的教育,让他们尽可能地接受知识,即使在他们功成名就之后,他们的母亲仍然会督促他们完成学业。NBA的微笑刺客托马斯就是一个例子,后来在NBA成名后,他依然在母亲的督促下完成了因为打球中断的学业,拿到了法学学位证书。

    但是安妮并没有这么做,即使在艾弗森干出点名堂之后,她从来都没让儿子回头再读一些书。她知道自己的孩子生就是干体育的料。当街上开始谈论她的孩子的时候,她就笃定地认为她孩子的命运已经被注定,她不打算拒绝这种命运。事实上,安妮一直在感谢上帝为她和她的孩子提供了这么一个安排。

    NBA很多球员的出生和成长环境都同艾弗森相似,处在一种困苦的生活状态之中,但如果仔细追究他的生活背景,还可以用丛林来形容。

    而他的这种坚强从就在球场上表现出来。他们家一个叫哈伯的邻居后来回忆,阿伦四五岁的时候得就像橄榄球一样,但他却和一帮大孩子在那里玩橄榄球,而且表现得异常勇敢。

    “这个极的孩子向前冲,尽管脚步有些不稳,但一直在奔跑,让那帮大孩子沮丧。他们就去追艾弗森,等到追上之后,就揍他,揍得很狠,经常把他往屋子的墙上掼。“哈伯回忆,“有的时候,我能够在脚下感觉到隔壁房子的震动...但这个被揍的孩子总会站起来,被打倒,站起来,再次被打倒,再次站起来...他会不屈地站起来,晃着他的脑袋,不让那帮孩子看到他在摇晃。然后,他又会像之前那样不停地奔跑,切入,再奔跑。”

    回想一下艾弗森在NBA打球的场面一突破,受阻,再突破,再受阻,倒下去不要紧,站起来会更为有力,带着对对手的蔑视和

    征服感,发起更为猛烈的进攻,然后消灭对手。他鬼魅的跑位和飘忽的穿插切入,感觉是不是带着一股邪气?

    三岁看到老,如果对艾弗森的童年生活把握得足够清楚,完全可以明白他的性格对他的球风有着多么大的影响。他时候生活之艰辛,只需要提一个细节就够了,一大家里的13口人挤在两间卧室里,满屋子飘着浓郁的臭脚丫子味道。

    长期和街面上混的人玩,使得艾弗森的性格里始终带着离经叛道的色彩,喜欢好勇斗狠,欣赏地下秩序里的义气与友情。甚至,选择起体育项目,艾弗森最初喜欢的也是充满风险和极具身体对抗与肉搏精神的橄榄球,他觉得篮球太面,只不过后来母亲强烈反对,十分孝顺母亲的艾弗森才不得不放弃橄榄球打起了篮球。

    很多人艾弗森很狂,在新人赛季就敢公然表示不尊重乔丹,但很多艾弗森的亲密朋友都能够理解他的想法在社会丛林中长大的穷孩子蔑视的就是主流与权威,喜欢他们自己一套的地下规则,你只有打败他,才能够赢得他的尊重和欣赏。如果只是用名气与权威来压他,他当然不服,而且会激烈反抗。但是你如果不断地打败他,或者显示出足够棒的实力,他自然会敬服,去年全明星赛主动提出把先发位置让给乔丹的不是有这个当初口出狂言的孩子嘛。

    倘若用西方社会,人熟知的人物做比,那艾弗森这样的NBA穷孩子有点像英国的绿林好汉罗宾汉,正义而具备反骨,难以得到主流社会的承认但在球迷的心目中具有极高的威望。类似的还有刚刚转会到尼克斯队的后卫马布里。想当年,两人都是96年的新人,艾弗森是状元马布里是第四,一个在东部狂放之都费城扎根,一个在西部苦寒之地明尼阿波利斯落户,因为球风都十分独私,所以艾弗森被称为东邪,马布里被称为西毒。

    其实,马布里的生活环境也较艾弗森差不多,他出生在纽约布鲁克林康尼岛的黑人贫民窟,耳濡目染的都是与当时主流社会格格不入的东西别与马布里谈什么上流社会,他认为那都是臭屁。即使是喜欢篮球,马布里真正热爱的也是无拘无束的街头篮球,他进入NBA前在全美的街球圈子里大有口碑。

    他之所以在96年加入森林狼队,完全是因为他与同样抓打街球的加内特在无数次斗牛后惺惺相借,结下深厚友谊。那一年的选秀大会,马布里在第四位被雄鹿队挑中,但犟得像头牛的马布里告诉雄鹿队,他想到森林狼队打球,如果不行他就不为雄鹿队效力。这是比后来火箭队的弗朗西斯更早的逼宫版本,从中也可见出马布里特立独行的性格。

    从丛林中拼杀出来并在NBA占住一席位置的马布里,当然有在这种生活环境下的不改陋习:一,与好友加内特携手三年不到,就因为金钱反目,也许是从穷怕了,马布里头脑里的金钱意识不是一般地强烈,99年他离开明尼阿波利斯时,他被当地媒体怒斥为金钱的叛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