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软文学网>奇幻小说>儿子需要我就给了他 > 第三十五章-直接赶走
    1988年的年🜞🃓末,改革开放的第十个年头,这是一🕲🍧个平淡无奇的早晨,龙楼村和往常并无不同。村里的群山还笼罩在朦朦的雾色中,红红的日头刚刚爬上山头,公鸡像平常一样高傲地昂首啼叫,村头的大狼🂜狗正慵懒地跺着方步,一切都在向人们宣告着新的一天又来临了。但这一切在华英的眼里却显得格外地特别。清晨的阳光对她来说是那么灿烂夺目,好似炼净的黄金,耀眼绚丽,却又不失温柔。这是她盼了多久的一天啊!它终于来了!她正看着这阳光出神儿,门口的一声呼唤打断了她。

    “华英!”这是村里强大哥的声音。这强大哥人如其名,自小样样都强,在村里没少惹来羡慕的目光。人人见了他,都夸这小伙子心眼儿好,干活儿勤快,关键是书还🈧🀭⛦读得好,是村里少有的文化人。只见他身材颀长,上身穿着蓝色夹克衫,下身穿着牛仔喇叭裤,搭配一双男式运动鞋,怎么看都比同村的小伙儿时髦漂亮。

    “哟!阿🖜📚强!这么早来找我妹啊?”迎面而来的是吴勇,华英的亲🂪生🂽🔎⛉哥哥。

    强大哥初中毕🃠🙉🈥业后就跟着养父进城了,高中、工作都是在城里。而吴勇则是在龙楼镇上读的初中,一毕业便留守在这片土地上工作。

    吴勇冲强大哥狡黠地挤了挤眼睛,说道,“做梦都等这一天吧?可把你美的!”吴勇一边说,一边卸下肩头的扁担,扁担两端的大水桶里装满了水,卸🌀🟎下🂩👡来的时候水花儿♂溅了一地。

    强大哥🛢🞈见状,便用他那“文化人”的方式调侃道:“就你这么卖力地干活儿,可不把地球也震🐸动起来?”要知道,在那个年代,地球这个说法可不是人人都懂的,一句话听得吴勇心花怒放,两人在门外欢快🂄地聊了起来。

    门内这头儿,华英已经按捺不住喜悦的心情,心想着自己找了个城里人加知识分子做未婚夫,也不枉自己“八队一”的称号。那个年代的农村,都是按生产队划分的。这华英生得皮肤白皙,一头乌黑的卷发好似天边的乌云,一对温柔的眉毛好似新发的柳叶儿,一双明亮的眸子好似盈盈的湖水,那秀气又微微上扬的鼻梁给这个姑娘增添了几分灵动的色彩,那绯红的双唇好似成熟的樱桃,还未说话,就已经让人沉浸在甘甜的香气中。就华英这条件,村里没有哪个女孩儿可以比了。所以她🝮🎢💮这“八队一”的称号得的是名副其实,也是村里媒婆们提亲的抢手对象。

    一心想要嫁个好人家,这对一个年轻少女来说并没有错。可在华英这儿,对“好人家”的定义却有些苛刻。既想要家里有大房子,又想要身材好、样貌好,还想要男方有知识、有文化,在城里有个体面的工作。这不,村里的媒婆们把门槛都快踏翻了,把嘴儿都快说烂了,华英还是一个都没有看上。就连强大哥,华英一🔣🂙🏎开始也是不屑的。这强大哥虽说各方面条件确实不🋚🙵🎳错,但他毕竟是个养子,村里人都传言强大哥家的老😲爷子不会将房产给他,这可真是美中不足!

    但是华英的妈妈卢婆婆可不这么想,天上哪有掉下来的馅饼,能让你事事顺心?找遍整个龙楼村,能有像强大哥这般条件的金龟婿,已经很不错了。这龙楼村虽说只是一个平凡的南方小乡村,但这强大哥家可不一般。龙楼村里盘踞着王氏四大家族。这四大家族都是祖上往返🛝🝗于南洋的,也就是所谓的“番客”,就是华侨的🍻🍏意思,强大哥家就是四大家族之一,家里房屋田产都不缺。而强老爷子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就算强大哥是个养子,在农村也没有让女儿养老送终的说法。到头来,强老爷子的后半生还是得依靠自己的养子度过。这强老爷子原本是在城里的机关单位工作,如今退休了才回农村。他养子再不济,在城里继承老爷子的工作也是绰绰有余。

    卢婆婆苦口婆心地劝着自己的女儿—🞛🔳🄫—这是她的第六个孩子,是家里的老幺,自己对她有太多的愧疚:丈夫早逝,留下一家老小八口人,她一个女人独自撑起这个家,有太多难处,没少让孩子们遭罪,🍄🅥🈪尤其是老幺。哥哥姐姐们上学都有纸和笔,唯独华英没有,只能用哥哥姐姐用剩的本子和铅笔头学习,就因为当年的卢婆婆没有这么的钱供孩子们上学。

    华英自小就非常懂事🗟,从来不为这些小事哭闹。她知道家里缺钱用,十四岁便辍了学,每日起早贪黑,帮自己的母亲下地干活。🔰

    这么好的女儿,卢婆婆自然希望帮她找个好归宿。这不,卢婆婆的好闺蜜,阿治婆婆给介绍了一门绝好的亲事——强大🗪🞘🔟哥。

    这阿治婆婆也是四大家族⚇🏖之一,年纪🞛🔳🄫和卢婆婆一般大,是个善人,长得浓眉大眼,英气十足,眉间落着一颗显眼的朱砂痣。

    她心疼卢婆婆的不易,给过卢婆婆家很多帮助。一来二去,两人便成了无话不谈的好闺蜜。强🐸大🜬哥也算是在阿治婆婆眼皮底下长大的孩子,为人处世她都放心。

    但华英开始时,心里却十分芥蒂强大哥养子的身份,🕲🍧她总觉得自己能等到更好的。直到有一天,强大哥给🃐🖿😔华英送来了一件城里买的新衣服。那是一件孔雀绿的丝绒衬衫,那丝滑🚘📪的手感华英一辈子也忘不了!阳光下,那件衬衫闪着柔和的光,华英穿上它,想象着自己成为摩登女郎的模样,不禁露出了笑容。和丝绒衬衫一起送来的,是强大哥的亲笔信,那苍劲的字体和深情的话语再一次打动了她的心。

    “一生的隽永,不及你我三🔣日的情怀。”是的,她记得,那三日是他们人生的第一次交集——就在阿治婆婆向她介绍了强大哥之后,远在城里的强大哥特地赶回来与她相见。那三日,他天天在家门口等她,只为了与她说上一句话。

    华英并不是心高气傲的姑娘,她只是知道,女人嫁错郎有多么的可怕。她生怕走错这一步,就毁了自己一生。从小的孤苦和委屈就算了,总不能长大了还继续苦下去?而这⚞💤📳次,他在信里承诺,会带她进城。这又是多么好的机会啊!有多少人一辈子都禁锢在这里,面朝黄土背朝天,过着汗流浃背才能糊口的日子?难得有个飞出去的机会,谁⛍又不心动呢?华英心里是又欢喜,又矛🙯盾。喜的是自己终于等来了一个翻身的机会,忧的是自己如果离开这片生她养她的土地,就等于离开了挚爱的亲人,和一个陌生男人在异乡生活又会怎样呢?自己对他说不上喜欢,但也不讨厌,甚至还冥冥有些好感。他的学识在他的言语和书信间都敞露无疑,而自己这么一个没上过几年学的黄毛丫头,是不是也配不上他呢?

    那天,强大哥的养母来了。她小心翼翼地从口袋里取出一🔬🃫条蚕丝手帕,当着卢婆婆和阿治婆婆的面将它打开,里面是一枚崭新的金戒指。

    华英还在犹豫,她还没想清楚🔅。她不知道自己心里到底还有🕍🈓♟几分摇摆、几分坚定?